热烈祝贺我司无人机空域获批!
2017-3-15
根据民航局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规定,无人机应在隔离空域内飞行。为增加我司无人机合法飞行训练场地,促进无人机一体化服务的发展,我司向空域主管部门申报了两处空域,通过各项审查,于2017年1月26日通过主管部门审批。
目前无人机存在大量”黑飞“现象,由此所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层出不穷。在刚刚过去的春节期间,就有4起因无人机擅自“闯入”机场净空区,引发跑道封闭、航班延误、旅客滞留的事件。专家指出,随着无人机使用者的快速增加,“净空”难净的现象也越发明显,无人机“黑飞”甚至会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。因此无人机需要合法飞行!
2013年,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台了《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》,要求飞出视距(距离超过500米或高度超过120米)或驾驶空机重量大于7公斤的无人机操控人员需持有“执照”。
2016年,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发布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,其第十条规定,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为其单独划设隔离空域,明确水平范围、垂直范围和使用时段。
我司已于2016年10月26日取得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证,也是安徽省首家获得全机型驾驶员培训资格的单位。这次我司申请的空域通过了主管部门审批,允许合法使用,增加了我司无人机培训的合法训练场地,增强了我司无人机一体化服务的综合实力!